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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的通告,自2023年5月起,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5日前发放,后续按月待遇逐月顺延。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为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月发放模式。具体来说,参保人待遇所属期为2023年5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6月15日前发放,2023年6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7月15日前发放……以此类推。
市社保局表示,此次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总月数、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详情可咨询深圳市各区社保分局、热线12333。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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